怎样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作者:未知来源:互联网时间:2022-06-13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财产?“夫妻一方财产”包括哪些财产?
离婚诉讼中所分割的财产仅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和其他财产均不在所列。对于夫妻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夫妻一方财产”包括: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家庭财产,应首先分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然后,夫妻双方才能对此部分和夫妻共同财产一起进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双方另有约定之外,归属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实践操作以及司法解释作出的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 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
(3)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4)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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