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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可以以承包人未开具工程款发票为由拒付工程款吗?

作者:苟三元来源:互联网时间:2022-10-20

发包人可以以承包人未开具工程款发票为由拒付工程款吗?深圳建筑建设工程律师为你解答

发包人以承包人未开具工程款发票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实际上是在行使合同履行抗辩权,该抗辩权是否成立,关键在于双方的义务是否对等。如双方的义务不具有对等性,当事人不享有合同履行抗辩权;双方义务对等,当事人才享有合同履行抗辩权。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义务,而开具工程款发票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的附随义务和非主要义务,二者不具有对等关系。因此,发包人以承包人未开具发票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但是,如果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承包人开具工程款发票为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在承包人开具工程款发票前,发包人可引用该合同条款拒绝支付工程款。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18 年)第十三条规定:“发包人能否以承包人未开具发票作为拒绝支付工程款的先履行抗辩的事由?发包人以承包人未开具发票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的,不予支持,当事人另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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