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情形(四)
作者:苟三元律师来源:互联网时间:2022-09-05
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情形(四),除前述的三大类承包人原因可能导致工期延误外,还有下列情形,北京市两高(深圳)律师事务所建筑建设工程律师为你详细解答:
1.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2017 年版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第 8.3.2 项规定:“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保证产品质量合格,承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前 24 小时通知监理人检验。承包人进行永久设备、材料的制造和生产的,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向监理人提交材料的样本以及有关资料,并应在使用该材料或工程设备之前获得监理人同意。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第 8.4.2 项第 2 目规定:“发包人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第 8.5.1 项规定:“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更换。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2. 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进度计划或质量要求。2017 年版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第 8.8.3 项规定:“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3. 对材料、设备和工程的重新试验和检验不合格。2017 年版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第 9.3.3 项规定:“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异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4. 承包人原因导致的暂估价合同迟延。2017 年版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第 10.7.3 项规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5. 竣工验收不合格。2017 年版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第 13.2.2 项第(4) 目规定:“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第 13.2.4 项规定:“对于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承包人完成整改后,应当重新进行竣工验收,经重新组织验收仍不合格的且无法采取措施补救的,则发包人可以拒绝接收不合格工程,因不合格工程导致其他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确保相关工程的正常使用,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6. 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根据 2017 年版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第 13.3.2 项的规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监理人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承包人采购的工程设备制造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并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由此增加的修理、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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