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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中股东失权的决定主体与方式
失权的决定主体与方式根据新《公司法》第52条规定,在公司董事会决定向瑕疵出资股东发出载明不少于60日宽限期的失权催缴书后,待到宽限期届满,股东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可以向该股东发出书面失权通知。该条明确规定,有 权发出失权通知的主体是董事会。在立法过程中,对于有权作出失权决定的主体,曾有不同的意见。我们认为,相较于股东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是最适合作出失权决定的主体,
2024-03-14 -
新《公司法》中的催缴失权制度
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介绍新《公司法》中的催缴失权制度2023年《公司法》修改,新设催缴失权制度,是指公司成立后,董事会经核查股东出资情况,发现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向该股东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后,该股东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可以向该股东发出失权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该股东丧失其未缴纳出资股权的制度。新《公司法》用第51条、第52条两个条文,系统性地规定了催缴失权制度,具
2024-03-13 -
新《公司法》关于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规定
新《公司法》关于出资义务加速到期有何规定?如何适用?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解答新《公司法》第54条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 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就此我国现行法确立了非破产情形的出资加速到期制度,与未届期股权转 让后的补充责任、5年限期实缴制度等一起体系性地发挥着债权,人保护的作用。 就该条款的具体适用而言,我们认为可作出如下解读。1 公司不能清偿到
2024-03-12 -
新《公司法》实施后,存量公司出资期限如何认定?
新《公司法》实施后,存量公司出资期限如何认定?北京市两高(深圳)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师为你解答:新《公司法》第47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 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 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新《公司法》中就限期认缴制时间效力的规范如下:第266条本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本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的期限的,除 法律、
2024-03-12 -
新公《公司法》为规定五年内缴足注册资金的原因是什么?
新公《公司法》为规定五年内缴足注册资金的原因是什么?深圳公司法律师苟三元为你解答新《公司法》第47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 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 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公司法》第47条对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额及其
2024-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