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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三元律师:新《公司法》新增公司强制注销制度
深圳公司法律师:新《公司法》新增公司强制注销制度强制注销制度,又称依职权注销公司制度,指的是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直接消灭怠于履行终止程序公司的主体资格,但不影响原公司股东、清算义务人的责任的制度。新《公司法》第241条新增强制注销公司制度。在我国,公司作为法律承认的独立主体,其人格须经公司登记取得,该人格的消灭自然也须经公司登记程序。新《公司法》施行前,公司注销登记长期以来都只是依申请的行为,即公司登
2024-04-24 -
新《公司法》对公司清算义务人规定的具体适用条件
苟三元律师:新《公司法》对公司清算义务人规定的具体适用条件第232条公司因本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清算。董事为公司清算义务人,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董事组成,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另选他人的除外。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分析该条规定可见,新《公司法》规定
2024-04-22 -
新《公司法》法的公司清算制度
苟三元律师:新《公司法》对公司清算制度作出重大修改公司清算义务人是指公司解散事由发生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主体。公司清算义务人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清算义务人的主体选择、义务、责任。新《公司法》第232条完善了公司清算义务人制度。新《公司法》施行之前,我国有关公司清算义务人制度的规范散见于《民法典》、《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和《九民纪要》之中。根据《民法典》第70条规定,法人的董事
2024-04-18 -
新《公司法》法的公司清算制度
苟三元律师:新《公司法》对公司清算制度作出重大修改公司清算义务人是指公司解散事由发生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主体。公司清算义务人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清算义务人的主体选择、义务、责任。新《公司法》第232条完善了公司清算义务人制度。新《公司法》施行之前,我国有关公司清算义务人制度的规范散见于《民法典》、《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和《九民纪要》之中。根据《民法典》第70条规定,法人的董事
2024-04-18 -
清算组成员及公司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对已注销公司的未清偿债务承担责任的范围
公司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清算组成员及公司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清算、注销过程中在特定情况下需要向债权人承担清偿期责任,那么上述人员对已注销公司的未清偿债务承担责任的范围有哪些?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解答:明确清算组成员及公司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应当对公司未清偿债务承担责任后,还应当进一步确定责任的形式和范围。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
2023-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