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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婚姻调解分为三个阶段:即初步接触阶段、深入交流阶段、总结结论阶段。 首先,初步接触阶段。在当事人或有关部门委托调解时,一般调解员就会记录另一方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如电话、手机等,即开始与对方当事人接触。一般而言,对于一调解员的传唤,另一方一般会有三种回应模式: 第一种:冷漠回应模式,占回应比例的20%左右 比如,当调解员拨通另一方电话后,另一方态度非常不配合,说:"我不想给你谈,有什么事你让男他或
苟三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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