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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应当对公司进行清算?
哪些情况下应当对公司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至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在营业期限届满或决议解散等自愿解散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被撤销、被司法判决解散等强制解散情况下,应当进行清算。实践中,由于社会诚信制度和公司法律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公司在解散后怠于清算、不进行清算或者违反法定程序进行清算的现象大量存在,公司股东、董事等清算义务人在公司解散后人间蒸发或者拒不履行清算义务,
2022-10-11 -
怎样解散和清算公司?需要哪些程序?
公司解散和清算行为属于公司终止经营并使其法人人格消灭的行为,除了因破产而解散的公司适用破产清算程序之外,其他事由解散后进行清算的,一律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下面由深圳公司法律师依法为你解答(一)成立清算组及清算组的职权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022-09-21 -
什么是公司减资?
什么是公司减资?我国《公司法》及其相关的法规并没有对公司减资进行明确的定义,《公司法》只是在第一百七十七条中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我们知道依据不同的公司资本制度,减资
2022-09-16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审理规程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审理规程(2015年3月1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执行专业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 为保障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保证清算组公正高效地履行职责,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关
2022-08-09 -
深圳律师:股东主张公司清算遗漏债权获支持千万
股东在清算中遗漏债权,但公司已经注销,债权还能主张吗?以谁的名义主张?收益归谁?下面有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解骚一则案例:原告:胡某被告:众诚公司、泛亚公司、吴某诉讼请求:1 被告众诚公司归还原告借款1000万元;2 被告泛亚公司、被告吴端平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争议焦点:1 公司的清算报告、注销申请书上的均记载公司债务债权已结清,是否意味着公司对外当然无债权;2 公司清算注销后遗留的债权是否会因公司注销而归于消
202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