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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行清算有哪些事由?
哪些情况下公司应当自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第184条规定,公司因《公司法》第181条第(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结合《公司法》第191条的规定,公司法上所指的清算是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本司法解释条文中如没有特别指明,所指清算也均为公司解散清算)。公司解散清算的开始源于公司解散事由的出现。根据
2022-10-19 -
公司自行清算有哪些事由?
哪些情况下公司应当自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第184条规定,公司因《公司法》第181条第(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结合《公司法》第191条的规定,公司法上所指的清算是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本司法解释条文中如没有特别指明,所指清算也均为公司解散清算)。公司解散清算的开始源于公司解散事由的出现。根据
2022-10-19 -
公司解散事由中的“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是指什么?
公司解散事由中的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是指什么?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解答关于公司解散司法解释中,除了对公司僵局的三种情形予以特别列举之外,还根据《公司法》第183条的立法主旨,规定了一个弹性条款一一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从立法技术上讲,这是一个防患于未然的兜底性条款。从目前我国的审判实践来讲,上述三种公司僵局情形是人民法院受理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诉讼的主
2022-10-18 -
董事会僵局有哪些表现?
董事会僵局是公司解散诉讼的事由之一,那么董事会僵局具体有哪些情形?深圳公司法为你解答?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执行机关,在公司治理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类似于股东(大)会,董事会也是一个集体决策机构,也会涉及到会议的召集和表决机制,所以也会出现运行机制困境的情形。如果董事长期冲突,使得董事会陷入困境,公司往往就会无法正常运行,从而出现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情形。董事长期冲突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
2022-10-18 -
股东(大)会僵局有哪些表现?
股东(大)会僵局是公司解散诉讼的事由之一,那么股东(大)会僵局具体有哪些情形?深圳公司法为你解答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具有非常广泛的职能,如果公司的股东(大)会陷入僵局即意味着一些重大的事项不能形成决议,而且因为股东之间的纷争而引起的股东(大)僵局会直接影响到董事会的运行。一般情况下,只有因股东僵局导致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无法召开或者无法达成有效决议时,才构成请求公司解散的事由。司法解释
2022-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