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中实际施工人是否应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实际施工人不应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1 司法解释中实际施工人的范围及其享有的特定权利转包、违法分包以及借用资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依法应当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根据《2004年解释》第一条、第四条与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等规定,无效施工合同的承包人被称为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不是法律概念,而是司法解释创造的一个特定称谓。《2018年解释》及本解释沿用了实际施工人的提法。根据司法解释,所谓实际施工人,是指建
2023-04-06 -
勘察、设计、监理人是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权?
勘察、设计、监理人是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权?1 关于勘察人与设计人尽管工程的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皆为建设工程的承包人,但是否所有承包人都是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人呢?有两种理解:第一种观点认为,《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应作狭义解释,仅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应包括勘察合同与设计合同。其基本理由是当年《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立法初衷是解决长期存在的拖欠工程价款问题。解决施工企业的工程
2023-04-06 -
工程造价在哪些情况下不需要司法鉴定?
工程造价在哪些情况下不需要司法鉴定?对于工程款纠纷案件,工程款数额的高低与工程造价直接相关,而工程造价能否确定,关键看当事人是否提供了合法有效、可以作为认定事实依据的证据。一般认为,下列情形无需进行造价鉴定:1 有已完工程造价或者结算造价的书面证据,且双方代表已经签订确认。比如,在工程竣工的情形下,承包人提交了竣工结算报告后,发包人对工程结算数额子以认可,或者发包人进行了核减后,承包人予以认可,
2023-04-03 -
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鉴定的范围如何确定?
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鉴定的范围如何确定?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首先,本条确定的鉴定原则是,根据案件实际需要尽量缩小鉴定范围。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能够依照现有证据材料认定案件事实的,可以不再委托鉴定。因此,并不是一方当事人自认为有争议的事实均为需要鉴定的事实,人民法院对于一方当事人的委托鉴定申请
2023-03-29 -
当事人不认可咨询意见申请鉴定,是否需要举证证明该咨询意见存在瑕疵?
当事人不认可咨询意见申请鉴定,是否需要举证证明该咨询意见存在瑕疵?司法实务中,关于当事人就专门问题自行委托有关机构出具意见的规定还有2019年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该条规定:对于一方当事人就专门性问题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的意见,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或者理由足以反驳并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由该条文义可知,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的意见
2023-03-29